建立健全经费保障机制是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基础
发布日期:2009/05/22   来源:   点击次数:

近年来,我县针对农村税费改革后,村组干部待遇偏低、办公经费严重不足、工作积极性下降等问题,把建立健全村级组织经费保障机制作为加强农村干部队伍建设,保障农村基层干部待遇,激发基层干部工作活力、巩固基层政权和农村税费改革成果的重要举措来抓,积极探索出了适合镇巴县情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基本保障的制度框架和操作流程。截止10月底,全县24个乡镇均推行了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全面建立起了稳定有效的乡村运转保障机制,为缓解乡村组织运转困难提供了制度保障,基本达到了“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村级干部报酬制度化、村级组织运转正常化”的目的,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基本做法     

 镇巴县村级组织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主要措施为:在坚持“村财村用乡代管”的前提下,上下联动,健全机制,封闭运行,纵向到底,联社代发,共同监督,实现了村干部待遇明显提高,村级组织办公经费有保障。其具体做法概括为:“二个办法、三种机制、四项规范”。      

(一)制定二个“办法”。村级组织经费保障机制的核心是制度的建立。县财政局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向县政府提交了《村级组织财政补助资金管理使用办法(试行)》和《离任村干部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草案,经县政府常务会议同意后,以县政府办公室的名义予以印发,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县民政局三部门又据此联合制定了《镇巴县村干部报酬保障机制实施方案》。     

 对离任村干部享受生活补助金,《办法》一是规定了享受条件。即享受补助的对象必须同时具备四个条件:属组织任命或选举产生的村支书和村主任、连续任职15年或累计任职满20年、正常离任且满60周岁、乡镇逐级审查并在乡镇范围内公示无异议的。二是规定了报批程序。即每年3月对新增的、符合补助条件的离任村干部,由其本人提出申请、乡镇研究审核、张榜公示、县民政局审定批复后,由乡镇村级财务服务中心采取“一折通”形式发放给个人。三是规定了补助标准。即按连续任职时间为基数,划分为3个层次:任职15年至20年每年500元、21年至29年每年600元、30年(包括30)以上每年700元。      

对村级组织财政补助资金,《办法》一是明确了村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支出范围:村组干部、“两委”委员及配套组织人员工资报酬、村“两委”办公经费、离任村干部补助、村公益事业支出、其他支出。二是明确了人员补贴标准。               

对大力发展村集体经济的村“两委”干部,在每年新增加的村集体经济净利润中,可提取20%左右给予奖励。三是明确了支出比例。县财政下达的村级补助资金,乡镇除按30%安排村级办公经费外,其余资金应全额用于村组干部、“两委”委员,村级配套组织负责人、村计生干部和计生中心户长报酬,不准随意改变资金用途或超范围使用。四是明确工资结构。村干部工资报酬实行月薪制,月工资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两个部分构成。基本工资占工资总额的70%,绩效工资占30%。基本工资由职务工资、人口基数工资和工龄工资组成。人口基数工资按村人口多少确定;工龄工资按一年1元确定。组干部报酬根据村人口多少确定;村计生干部、“两委”委员和配套组织负责人实行年报酬;村支书、主任“一肩挑”或兼任其它配套组织负责人的村干部,适当增加报酬,但不能高于所任村支书和主任职务基本工资的20%。绩效工资根据乡镇年初与村签订的年度工作目标责任书考核后,及时兑现。成绩突出受到各级党委、政府表彰的村干部,适当进行奖励。五是明确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补助标准。对农村的中、省、市劳模,一次性给予500元、400元、300元的奖励;中、省、市、县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在任期内,每月可发放10—50元的补助。      

针对村干部待遇低的实际,我们在严格管好用好补助资金的同时,也采取了一些辅助措施多途径提高村干部待遇。一是交叉任职,支部书记、村主任“一肩挑”;二是各村的护林员优先考虑村干部,由村支书、村委会主任兼任。全县有92%的村干部兼任了护林员,仅此一项,村干部每年可增加收入1200元;三是各村的计生干部和村文书一般都由支书或村主任兼任;四是合村并组。2002年农村税费改革以来,镇巴县在充分考虑自然条件、人口多少、经济状况等情况下,先后进行了3次合村并组,扩大村级规模,精简村组干部,有效地压缩了村级支出。全县行政村由2002年的520个减少到现在的221个。村干部由农村税费改革前的1566人减少到了694人,减少了866人。组干部及其他配套组织人员由农村税费改革前的2200人减少到了现在的1387人。这些措施都为村级组织正常运转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改革后,离任村干部年生活补助由过去的每人年50元提高到年人均500至700元。在职村干部工资平均水平由改革前的2100元达到了4000元,最高的能达到6000元。      

(二)建立三种机制。      

一是县乡预算保障机制。县财政局根据各乡镇村级组织及其人员状况,编制全县村级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经批准后,同年度总预算一并下达。县财政局2008年初一次性下拨447.5万元到各乡镇农村财务服务中心“村级补助资金专户”,专项用于村组干部报酬和村级办公经费,财政转移支付额由2007年的388万元提高到447.5万元,村均达到2万元。各乡镇在县财政局指导下,结合乡镇自身实际,制定村级补助资金支出方案并下达支出预算,工资预算到人,办公经费预算到村,经县综改办统一审定后,报县财政局备案。各乡镇制定村级补助资金年度支出计划,必须按县财政下达的村级转移支付资金总额70%用于村干部、村级配套组织负责人等报酬发放和30%安排公用经费。硬性比例既保证了村级干部报酬,又保障了正常办公所需经费      

二是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建立村级组织经费保障机制工作,涉及组织、民政、财政等多个部门,只有这些关联部门各负其责、分头把关,才能确保村级组织经费保障机制不断完善和健康运行。为此,县委组织部和县民政局在指导村级“两委”换届中,严把了村级班子人数关,保证不超员;县民政局和乡镇共同严把了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审核关。各乡镇对符合条件的离任村干部严格按本人申请、会议审核、张榜公示等程序搞好初审后,上报县民政局批复。保证了生活补助发放工作的公平、公正和公开。组织、民政、财政三部门不定期通报情况,实现了信息共享,建起了良好的联动工作机制。      

三是补贴人员进退机制。对村级享受补助人员实行动态管理,是提高村级财政补助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公正的重要措施。《办法》也规定,享受生活补助的离任村干部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由乡镇调整核实后上报县民政局备案,并从处分决定生效当月起停发生活补助;离任村干部死亡后,乡镇应在15日内上报县民政局备案,按享受补贴标准,一次发给一年生活补助额的抚恤金。对在任的村干部,从严考核,绩效挂钩,杜绝了只要待遇不干事的现象发生。      

(三)实行四项规范。一是规范了村级补助资金的会计核算。我县在实行村财村用乡代管后,设在乡镇的村级财务服务中心为各村统一建账,统一核算,各村确定了财务审批及报账人员,既保证了村级补助资金支出预算执行,不至于寅吃卯粮,出现赤字,又使村级财务从票据的有效性、支出的合规性都得到了规范。同时也从根本上减少了村级财务人员的支出,节约了村级资金。二是规范了人员补助发放方式。县财政局、县信用联社联合下发了《镇巴县村干部报酬发放管理办法》,规定财政所将审核无误的离任和现任村组干部姓名、身份证号码等相关信息送当地信用社,信用社按照“实名制”的要求,为村组干部开设个人帐户,信用社根据财政所提供的工资报酬发放清册,将资金由“村级补助资金专户”记入村组干部个人帐户。基本工资按月发放,绩效工资同工作挂钩,阶段考核后才予以兑现。三是规范了村级办公经费支出。县财政下达的村级补助资金,乡镇必须按30%安排村级办公经费,村级订阅报刊经费小村不超过该村办公经费的10%,大村不超过本村办公经费的20%。公用经费实行报账制管理。四是规范了补贴人数。即1000人以下的村一般不超过2人;1000人以上的村一般不超过3人。今年,我县充分利用村“两委”换届的有利条件,继续开展撤村并组工作,这是暨2002年农村税费改革后第四次撤村并组,全县行政村由2002年的520个减少到现在的221个,减少299个村;村干部由改革前的1566人减少到现在的686人,减少974人;组干部及其他配套组织人员由2200人减少到现在的1337人,减少863人。通过扩大村级规模,实行村组干部交叉任职,精简村组干部,有效压缩村级支出,累计压缩支出近300万元。      

二、取得的成效      

(一)增强了村干部岗位的吸引力,破解了选人难、用人难的问题。过去,由于村级干部报酬没有保证,办公无经费,一些优秀农村青年宁愿外出打工,也不愿意在村里任职。建立村级组织经费村干部保障机制后,村干部实行月薪制,村干部每年都能拿到4000元左右的工资报酬,同时兼职(兼任村计生干部、护林员等)的村主要干部,一年可拿到5000至6000元,基本达到了同期农村生活水平标准,随着转移支付标准的提高,待遇将会逐渐增加。同时对离任村干部待遇的落实,解决了村干部的后顾之忧,使村级干部岗位的吸引力大大增强。在去年村委换届工作中,一些地方出现了激烈的竞争局面,有识之士和优秀青年积极参加竞选,一大批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改变了多年来选人难、人难选的困境,既提高了农村基层干部的整体素质,改变了基层干部队伍的年龄机构,又深化了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巩固了基层政权。      

(二)调动了基层干部的工作积极性,责任感明显增强,稳定了基层干部队伍,干群关系进一步和谐。过去,村干部待遇低,辛勤劳动与报酬相差悬殊,极大地挫伤了他们的积极性,觉得干好干坏无所谓,当不当干部无关紧要,当干部不如外出打工。许多乡镇领导为村干部人选问题绞尽脑汁,但仍留不住人,一些村干部是碍于情面在勉强干。建立村级干部在位有酬、老有所养的保障激励机制,极大地调动了他们的工作积极性,使村党组织和村干部感到了前所未有的压力和动力。干部的工作作风进一步转变,工作动力进一步增大,工作思路进一步明晰,为群众办好事、干实事的责任心进一步增强。广大村干部把群众的事当自己的事,把群众的小事当大事,尽心尽力,任劳任怨,表现出了基层党员干部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通过实实在在的创业、干事,让广大群众得到了更多实惠。同时也使村干部增加了危机感,害怕工作干不好失去群众和组织信任而丢掉“帽子”。抱怨待遇低的人少了,主动干事的人多了。留住了人,稳定了队伍,改善了干群关系。      

(三)开创了农村工作的新局面,基层组织带领群众发展生产、共建和谐的能力明显增强。农村基层组织是落实农村政策、做好“三农”工作的重要组织基础。随着中省转移支付力度的加大,工作重心的下移,村级这块越来越重要。各项惠农政策要靠他们去落实,各种矛盾要靠他们去化解,党的各项方针政策要靠他们去宣传。基层组织建设是一个系统工作,但待遇问题是激发基层组织活力的关键因素。这项改革成果不仅仅是给村组干部多发了几个钱的问题,也不仅仅是财政资金管理上的改革。他是农村综合改革、财政资金管理改革和基层组织建设的有机结合,收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经费保障机制的建立,使农村基层干部的激情就像“井喷”一样被激发出来了。不但使干部的职能作用得到了充分发挥,而且使党和国家的优惠政策得到了很好的落实,改革发展的成果让老百姓不折不扣的享受到了。改革后,使基层组织充分感受到了党和政府对他们的关心和温暖,回报组织,用心干事的意识大大增强,职能作用得到了充分发挥。许多矛盾都化解在了村内、组内。县乡明显感觉上访少了,基层干部的工作效率提高了,惠农政策落实得更到位了,和谐的气氛更浓了。能腾出更多的精力抓经济,谋发展,加快了新农村建设步伐。同时也使村级财政补助资金的管理上升了一个台阶,深化了农村综合改革工作。      

(四)巩固了农村税费改革成果,防止了农民负担反弹。农村税费改革的目的就是进一步减轻农民负担,规范农村收费行为。农村税费改革后,使农民从税负中彻底解放出来,改革成果来之不易。但由于镇巴是财政穷县,财力匮乏,乡村组织的运作成了改革后的一个现实问题。由于村级经费没有保障,基层干部难免通过各种手段,在农民身上打主意,乱收费,增加农民负担。村级组织经费保障机制建立后,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全额预算拨付到村,保证了基层组织的正常运转。随着村干部养老保险改革的推行,将彻底解决其后顾之忧。使他们倍加珍惜岗位,倍加增强组织纪律性,打消了“卡”、“要”的念头,有效预防了向农民的“三乱”现象的发生,进一步巩固了税费改革成果,防止了农民负担反弹。      

(五)深化了村级财务管理工作,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增强了村干部的团结协作能力。过去,由于财务管理不民主,不规范,导致许多村干部之间相互猜忌,搞内耗,大大影响了基础组织作用的发挥。现在彻底实行“村财村用乡代管”,村级所有收之纳入乡镇农村财务服务中心管理,村级补助资金由县国库直接拨付到各乡镇农村财务服务中心“村级补助资金专户”,再由各乡镇服务中心核算到村,工资报酬由金融机构代理兑现到人。村级办公经费严格按《镇巴县村财村用乡代管实施办法》管理,实行报账制,支出权在村上,由村支部书记或村主任签字审批,报乡镇农村财务服务中心报账核销,每季度公开一次村级财务,即保证了办公经费不被挪用,又防止了村上违规支出。财务管理规范了,杜绝了违纪违规行为,猜忌少了,矛盾少了,合力增强了。同时,县监察、审计等部门加强了对村级补助资金分配、拨付、管理、使用等环节的监督、检查。县审计局对村级补助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列入乡镇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内容。严禁乡镇截留挪用补助资金,一经发现,严肃处理。这些行之有效的措施使得村级补助资金的支出更加公开透明,规范了村级财务工作,也提高了村干部的廉洁意识,有力地促进了农村基层组织的党风廉政建设。         

 三、几点启示      

启示一:体现党的政策是根本。农村基层组织经费保障机制的建立和完善,必须体现党的政策要求。农村基层组织经费保障机制的建立和完善,既是对基层组织工作的落实和完善,同时也是对党和国家政策要求的教育和宣传。十七届三中全会强调:坚持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和基层政权建设,完善党管农村工作体制机制和方式方法,保持党同农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形成推进农村改革发展强大合力。村干部激励保障机制的建立和完善,就是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高度,关心爱护基层干部,激发村干部队伍活力,从而提高村干部工作积极性,不断推进新农村建设。       

启示二:顺应农村发展是关键。农村基层组织经费保障机制的建立和完善,需要结合当地的实际,特别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这些年,随着我县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村干部已由“管事型”向“服务型”转变,村干部工作任务普遍提高。与此同时,村干部政治经济待遇偏低、生活上缺乏保障成了困扰广大基层干部的普遍性问题。村干部激励保障机制的建立和健全,有效的解决了这些难题,解除了村干部的后顾之忧,提高了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促进了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健康协调发展。     

 启示三:领导重视是搞好工作的前提。我县实施村级组织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得到了县委、县政府领导的大力支持,县委书记、政府县长、县委组织部长都多次听取汇报,专题研究,具体指导,形成了良好的工作氛围。县委组织部、财政局、民政局三部门领导多次讨论,出台了《镇巴县村干部报酬保障机制实施方案》,为村级组织经费保障机制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县财政局领导亲自带队赴8个乡镇深入一线调研,召开座谈会,总结经验,探索路子,取得了第一手资料,形成了调研报告。县财政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的建立村级组织经费保障机制领导小组。这些都为工作的顺利实施提供了领导和组织保证。     

 启示四:部门联动是搞好工作的基础。一是县委宣传部对我县的做法及时进行了宣传报告,在汉中日报10月25日刊登了题为《镇巴县建立村级组织经费保障机制》的文章,起到了很好的宣传作用。二是县民政局确定了一名副局长专门负责该项工作,并及时下发了《关于重新申报审批离任村干部享受生活补助的通知》,并在短短一个月的时间里,对24个乡镇的828名离任村干部重新进行了审批认定,为工作的胜利推进发挥了重要作用。三是县财政局建立科室包抓联系点制度,实行领导联系片,科室及局属单位联系一至二个乡镇,乡镇确定一名干部负责具体工作,形成了一级抓一级的工作格局。部门配合、上下联动为改革的稳步推进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四、存在的不足      

(一)在职村干部绩效评价机制尚待完善。随着新农村建设的不断推进,各级党委、政府的工作重心不断下移,村上的任务越来越重,村干部专职化趋势也越来越明显。那么如何让村级干部真正全身心投入到村级管理和村级事业中去,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村干部绩效评价机制势在必行。但是,在这方面,各乡镇都还存在一定差距。      

(二)村干部养老保险长效机制有待探索。我县村级主要干部在任和离任的生活补助虽然都有明确规定,但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仅靠财政补助,对于国定贫困县来讲,其困难程度可想而知。因此,村干部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可能才是最好出路。但如何科学、合理地建立村干部养老保险机制,目前仍存在以下两个方面的困难,据初步调查,我县现有村主要干部686人,由乡镇财政负担一定数额的补贴也是一笔不小的数目,大多数乡镇自身没有能力,这也为我们今后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镇巴县综改办 喻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