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党委也应担当起干部“能上能下”的政治责任
发布日期:2017/09/01   来源:梅兴礼   点击次数:

--镇巴县平安镇加强村干部队伍建设的有益探索

村干部是一个村经济发展的领头羊,稳定和谐的定神针。村干部选得强不强、当得好不好,直接关系着一个村的繁荣稳定,关系党的基层组织的牢固性,关系着国家方针、政策的有效执行和落实。然而,长期以来,村干部往往是能上却难下,一方面是因为村干部都是通过选举上任的,拥有一定的群众基础,上级党委政府在村干部的去留方面非常慎重;另一方面是因为村干部重视利益或顾及面子等原因,不愿意主动辞去职务。但其弊端是显而易见的,首先是堵塞了村里年轻人成长的通道,让很多有才能的人想干事却没有平台,从而压制了很多人做事的积极性;其次,很多村干部工作一段时间之后,由于缺乏压力,就会精神倦怠、干劲缺乏、热情消退,惰性却与日俱增,对上应付、对下糊弄,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很不利于基层工作的开展。

针对上述情况,镇巴县平安镇创新探索“三荐三考一公示”的公开选拔方式以及积极探索建立村干部能上能下机制,培养和打造了一支素质高、结构合理,推动工作有力的村级干部队伍。通过选拔,累计从报名的43名同志中公开选任了13名优秀份子加入村干部队伍,其中大专文化程度3名,中专文化程度6名,高中文化程度4名;35岁以下的11名;女同志8名。镇党委把其中6名党员且具有村干部工作经历的同志选配为村党支部副书记或村文书;把其他7名同志按照村级副职确定为村级群团组织负责人,纳入后备干部进行培养使用。与此同时,镇党委政府积极探索建立村干部能上能下机制,真正实现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使素质差、能力低、不思进取的村干部退位。干部能上不能下,是一个长期困扰的难题。究其原因,是一些干部禁锢于“不犯错误不该下”的思维定式,囿于“没有功劳有苦劳”的迁就照顾思想,也有社会舆论的误导、利益的顾虑等因素,其实质是缺乏责任担当,对村干部失之于宽、失之与软。村干部不合格却下不来,失去的是工作主动权,削弱的是群众信任,影响的是党的形象。推动村干部能上能下,就是要改变过去“上荣下辱”、“下必有过”的观念,杜绝“和稀泥”、“抹光墙”的做法,对需要“下”的干部,坚决“亮剑”,不留情面。为此,镇党委充分运用村干部绩效考评、中期述职评议,群众满意度测评以及组织谈心谈话等方式,对3名不适应当前工作形势的村支部书记进行劝辞。这3名村支书尽管品行端正,工作积极,但由于年龄偏大,思维、能力定势,导致工作推不动,队伍带不好,村级事务无起色。

通过实践的检验,上述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一是搭建了有效的制度载体和实践平台。通过搭建实践的平台并通过制度加以保障,为切实加强村级干部队伍建设提供了有力抓手。二是夯实了村干部的“内功”基础。选拔任用的过程也是锻炼和培养的过程,提高了对农村重大问题的正确分析和决断能力,为当选村干部后迅速进入角色、掌握工作主动权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三是优化了农村基层的民主竞争环境。实行村干部公开选拔,并建立能上能下机制,进一步优化了基层组织的民主竞争环境。四是提供了充足的后备干部储备,为选好配强村级班子提供了充足的后备干部力量。

平安镇这次创新探索,是加强村干部队伍建设和管理的一次探索和尝试。让有为者有位,有位者有危机感,这样才能形成你追我赶、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才能真正让政策落实在基层、矛盾化解在基层,才能推动农村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地发展。用一贤人则群贤毕至,见贤思齐就蔚然成风。用好村干部、管好村干部是乡镇党委的重要职责。我们要把这一重要职责扛在肩上、抓在手上,敢于负责、敢于担当,以更严的要求、更实的举措,让“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成为建好、管好村级组织的铁律,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政治环境,为建设“五个镇巴”提供坚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