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对县2008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情况通报
发布日期:2009/05/21   来源:   点击次数:

根据中共汉中市委办公室、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各县区2008年度工作考核情况的通报》(汉办字〔2009〕18号)和县考核办收集的2008年度各单项指标考核成绩,经整理汇总后,现通报如下:
       一、经济发展目标:总分32分,实得32.737分。
        1、生产总值:10分,实得10.568分,列全市第5名。
        2、财政收入:10分,实得10.496分,列全市第3名。
        3、固定资产投资:4分,实得3.922分。
        (1)固定资产投资:2分,全市各县区均为满分;
        (2)重点项目建设:2分,实得1.922分,列全市倒数第3名。
        4、招商引资与对外贸易:3分,实得2.812分。
        (1)招商引资:2分,实得1.812分,列全市倒数第1名;
        (2)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分,全市各县区均为满分。
        5、非公有制经济与县域经济:2分,实得2分,并列全市第1名。
        6、率先突破产业培育:2分,实得1.964分,列全市倒数第4名。
        7、重点改革:1分,实得0.975分。
        (1)国有企业年度任务:0.5分,全市各县区均为满分。
        (2)农村综合改革年度任务:实得0.475分,列全市第2名。
       二、社会发展目标:总分8分,实得7.87分。
        1、社会事业:4分,实得3.9分。
        (1)科技三项费投入额:1分,实得0.9分,列全市倒数第2名;
        (2)初中学生辍学率:1分,全市各县区均为满分;
        (3)文化工作:0.5分,全市各县区均为满分;
        (4)卫生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1分,全市除汉台区以外,其余各县均为满分;
        (5)体育工作:0.5分,全市各县区均为满分。
        2、人口与计生:2分,全市各县区均为满分。
        3、新农村建设:2分,实得1.97分。
        (1)新农村建设重点示范村:0.5分,实得0.5,并列全市第1名;
        (2)通村油路:0.5分,除佛坪县以外,其余各县区均为满分;
        (3)沼气池建设:0.5分,实得0.485分,列全市倒数第3名;
        (4)扶贫重点村建设:0.5分,实得0.485分,列全市倒数第1名。
       三、人民生活目标:总分22分,实得20.545分。
        1、居民收入:11分,实得11.15分,列全市倒数第3名。
        2、城镇就业:2分,全市各县区均为满分。
        3、社会保障:2分,实得1分,除洋县以外各县区均为1分,并列第1名。
        4、民生八大工程:7分,实得6.395分。
        (1)职教招生:0.5分,全市各县区均为满分;
        (2)人力资源市场建设:0.5分,实得0.49分,列全市倒数第3名;
        (3)城镇医保试点工作实现制度性全覆盖:0.5分,全市各县区均为满分;
        (4)廉租房建设:1.5分,实得1.47分,并列全市第1名;
        (5)安居工程:1分,实得0.995分,列全市倒数第3名;
        (6)饮水不安全问题:1分,实得0.94分,列全市倒数第3名;
        (7)五保户集中供养:0.5分,全市各县区均为满分;
        (8)广电村村通:0.5分,全市均未实施,无成绩;
        (9)信息入村工程:0.5分,实得0.45分,列全市倒数第1名;
        (10)社区服务站建设:0.5分,除南郑县以外其余各县区均为满分。
       四、资源环境目标:总分14分,实得16.109分。
        1、节能减耗:5分,实得7.019分,列全市第3名。
        2、环境治理:5分,实得5.09分,列全市第2名。
        3、土地管理:2分,全市各县区均为满分。
        4、绿化造林:2分,全市各县区均为满分。
       五、社会安全目标:总分12分,实得13.831分。
        1、社会稳定:7分,实得6.935分,列全市第2名。
        2、安全生产:5分,实得6.896分,列全市第2名。
        (1)安全事故死亡控制和重特大事故:4分,实得4.896分;
        (2)食品药品安全:1分,实得1分。
       六、班子和队伍建设目标:总分12分,实得11.792分。
        1、领导班子建设:3分,实得2.94分,并列全市第2名。
        2、依法治市与依法行政:2分,实得1.925分。
        (1)依法治市:0.5分,实得0.5分,并列全市第1名;
        (2)依法行政:1.5分,实得1.425分,并列全市第4名。
        3、基层党组织建设:2分,实得2分,全市除汉台、南郑、洋县、留坝为1.98分以外,其余各县均为满分。
        4、反腐倡廉:2.5分,实得2.427分,列全市第3名。
        5、精神文明:2.5分,实得2.48分。
        (1)精神文明及宣传:2分,实得1.98分,并列全市第2名;
        (2)双创:0.5分,全市各县区均为满分。
        分值小计:102.864分,折合90分:92.515分。
       七、评价和调查:10分,实得9.204分。
        1、市级领导评价:4分,实得3.431分。
        2、社会评价:3分,实得2.792分。
        3、民意调查:3分,实得2.981分。
       八、加分情况:实得4.56分。
        1、受奖加分:1.6分。
        2、抗震救灾恢复重建加分:2.96分。
       总分:106.28分,全市总排名第5名,山区县排名第3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