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汉中市委组织部关于加强和改进全市组工干部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2008/09/18   来源:   点击次数: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省、市组织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加强我市组织部门自身建设,培养造就一支政治强、素质优、业务精、作风正的组工干部队伍,真正把组织部门建设成为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表率部门,根据省、市要求和我市实际,现就加强和改进全市组工干部队伍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加强和改进全市组工干部队伍建设,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省、市组织工作会议精神,抓住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组工干部这个核心,大力加强政治业务学习和工作实践锻炼,全面提高组工干部的理论素养和知人、识人、选人、用人本领;不断强化党性锻炼和品德修养,增强职业道德观念和廉洁从政意识,树立组工干部公道正派、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积极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视野和用人渠道,不断优化组工干部队伍结构,努力把全市组工干部队伍建设成为政治坚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业务精通、素质一流的队伍,把组织部门建设成为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表率部门。
  二、目标任务
  1、以增强素质,提高能力为目标,全面加强组工干部学习培训。适应建立学习型机关、学习型社会和培养造就复合型组工干部队伍的要求,大力开展组工干部政治理论、业务知识和岗位技能培训。通过自学、党校(干校)培训、委托大专院校培训、挂职培训和走出去培训等多种渠道,促进组工干部开阔眼界,更新知识,提高技能,增长才干,不断增强政策理论水平和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改革意识、服务意识。
  2、以改善结构、增强活力为突破口,大力推进组工干部队伍人事制度改革。立足干部队伍知识化、年轻化,大胆探索组工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有效途径和方法,在全市组织系统全面推行竞争上岗、双向选择,逐步完善干部聘任制做法,积极推行公开招考、择优选调和市、县(区)两级组工干部上下轮岗、挂职锻炼、双向交流,促进组工干部丰富阅历,增长才干。
  3、以完善制度、强化监督为重点,努力提高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牢固树立“组织工作无小事”的思想观念,建立“零差错”工作制度,从自我做起,从小事做起,人人把关,层层把关。加大考核监督力度,完善奖惩激励措施,促进各项工作落实。
  4、以改进作风、树立形象为着力点,大力加强部风建设。按照“对已清正、对人公正、对内严格、对外平等”的要求,增强组工干部的部风意识,强化组工干部队伍职业道德教育,严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和组织人事干部行为规范,树立勤政、廉洁、务实、高效的组工干部队伍形象。
  三、工作措施
  1、加大学习培训力度。制定实施《汉中市组工干部学习培训规划》,分层次、多渠道、大规模培训组工干部。通过发放学习资料、改善办公条件、借助网上渠道、运用远程教育、报销适当费用等各种形式,鼓励干部在职自学。依托各级党校(干校),举办各种层次的组工干部进修班、专题研究班,每年抽调1/3的组工干部参加各级各类培训,3年内把全市所有组工干部轮训一遍。加强与外省组织部门和高等院校的协调联系,每年定期组织市内优秀组工干部赴发达地区、沿海省份交流学习、挂职培训,选派年轻干部到高等院校脱产学习,使组工干部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开拓视野,增长才干。在重点加强党建、组织工作业务知识培训的同时,进一步加强WTO知识和现代科技、党史、微机、互联网、英语等方面的专业技能培训,引导组工干部努力学习经济、法律、哲学、历史等各方面新知识,提高组工干部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2、加大轮岗交流力度。积极推进组织系统上下轮岗,市、县组工干部在行政和工资关系不变的情况下,以半年为期,实行轮岗锻炼。市委组织部干部可在县区组织部门担任副部长职务进行锻炼,或在市大中型国有企业挂职锻炼,丰富实践工作经验;县区组织部干部可在市委组织部相关科室参与工作,熟悉上级机关工作程序,开阔视野,促进成长。加强组织系统内部科室和岗位之间的轮岗交流,使干部经多岗锻炼精通业务,融会贯通。积极推进组工干部与其他部门特别是经济管理部门干部的相互交流。县区组织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比照实施。
  3、建立竞争激励机制。总结完善市委组织部机关机构改革经验,在全市组织系统全面推行干部竞争上岗、双向选择,积极探索和试行干部聘任制做法,鼓励优秀组工干部参与竞争,脱颖而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完善组工干部选调办法。认真总结市委组织部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选调党的机关工作者的试点经验,加大公开选拔、择优录用组工干部的工作力度。今后市、县区委组织部选调干部也要逐步实行公开招考,择优选调,试用合格,再办手续,确保组工干部质量,加快组工干部队伍建设年轻化、知识化进程,增强组织部门的生机与活力。
  4、加强制度建设和教育管理。建立重点工作和重点项目攻关制度,对组织系统全局性的重大工作,市、县两级组织部门成立重点项目小组,定责任、定进度、定措施、定奖罚,联合攻关,促进工作落实;建立组织部门全员调研信息工作机制,促进组工干部转变作风,深入基层,抓点示范,推动工作;建立健全组织部门年度工作考核制度,尽可能将组织工作各项任务细化量化,分解落实到人,年终考核考评,实行奖优罚劣;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对失职、渎职行为,或出现重大选人用人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要逐级追究责任,严肃进行处理;严格按照“八个坚持、八个反对”和组织人事干部行为规范的要求,对组工干部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用人问题上的不正之风,树立组织部门和组工干部的良好形象。
  5、落实“三个留人”要求,关心组工干部成长进步。坚持以科学理论武装人,以职业规范训练人,以“三个留人”凝聚人的工作原则,按照《条例》规定和干部工作有关政策,对做出突出贡献和特别优秀的组工干部,及时予以提拔使用。坚持“四必谈”(听到苗头性反映必谈、个人有思想情绪必谈,同志间有误会必谈,工作生活上有困难必谈)、“三必访”(干部病休三天以上必访、因病住院必访、家庭有较大困难或变故必访)的工作方法,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创造栓心留人的工作环境;坚持充分发扬民主,实行“快乐工作法”,努力在组织系统营造团结紧张又严肃活泼,既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的良好工作氛围,激励一批又一批干部投身组织工作战线,服务经济社会发展。